鄭州餐飲人建議“允許店鋪外擺”, 官方回應:不利于疫情防控
· 2022-04-25 17:40:04 來源:人民網、河南商報 5546
隨著高溫天氣的來臨,又到了夜經濟的消費旺季。鄭州餐飲業從業人士期盼相關部門能出臺政策,允許商家外擺。
近日,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給鄭州市市長留言,建議允許餐飲店外擺。
圖片來源:攝圖網
該網友表示,自己是鄭州市金水區豐慶路辦事處管轄范圍的一個中型規模餐飲店老板,就對防疫政策來說,隨著天氣轉暖,餐飲業也迎來的相對的高峰期,但人流全部集中在室內就餐,空氣不流動對防疫不利,希望能允許在自家店門口擺攤(適當不影響交通)。并且自去年720以來,餐飲行業太難。去年政府也在鼓勵發展夜市經濟、地攤經濟。今年的餐飲業其實更難,豐慶路辦事處人員每天巡邏,嚴禁任何飯店吃飯人員室外就餐,必須按到室內。
該網友認為,一對疫情,二對行業經濟,現在都完全沒必要再這么嚴格,也希望相關部門考慮一下餐飲業的艱難。
對此,金水區政府回復稱,根據《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三款“道路兩側商場、商店、飯店等不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物品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活動。” 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四)項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四)違反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城市道路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以上法律規定請市民知悉;
二、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飯店、商店、超市等場所工作人員均需要佩戴口罩,顧客需要掃碼、測溫、戴口罩,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門店視情況采取通報批評、罰款、關停等措施,如果飯店在門外擺攤,難以嚴格執行掃碼測溫等疫情防控要求,存在疫情防控風險,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請市民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依法依規店內經營,落實好疫情防控責任,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據河南商報消息,進入4月份以來,全國多個城市相繼出臺政策,允許商家外擺,以幫助經營者走出困境。
4月11日,成都市政府出臺《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該《措施》指出,在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允許臨街店鋪在劃定區域內和節假日期間,在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情況下,開展外擺經營活動和各類促銷活動。
無獨有偶,南京市也出臺相關政策,允許商家外擺。4月7日,南京市商務局、南京市財政局發布《南京市關于支持批零住餐等服務行業紓困解難穩定發展的十條措施》。
該《措施》提出,將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適時鼓勵在符合防疫要求、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允許在有條件的街區、開放空間以及沿街零售、餐飲商鋪開展外擺位經營。
“餐飲外擺其實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就應該有。一個城市應該有煙火氣,餐飲外擺就是煙火氣、城市活力的最好體現,并且能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為什么不讓它存在呢?”一位資深餐飲觀察人士說。
本文綜合自人民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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