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價后打折、虛構價格、模糊標價!這些行為違法,餐飲老板別碰
紅餐編輯部 · 2023-09-21 10:14:29 來源:紅餐網 1458
紅餐網消息,9月20日,“北京市場監管局”公眾號公布了部分典型“旅游市場價格專項執法典型違法案例”。
其中,有餐飲門店在銷售某品牌啤酒時,價格標示為“原價:208元,現價158元”。經查,該款啤酒自開始上架銷售就采取了上述價格比較的標價方式,并未標明被比較價格信息,且價格比較前從未以208元的價格銷售過該款啤酒,即通過虛假價格比較方式銷售商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最終,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圖文無關丨圖源:圖蟲創意
無獨有偶。此前,西安也有餐廳同樣因“未標明被比較價格的詳細信息”而被罰。
據陜西都市快報報道,今年6月,西安一餐廳經營者以劃線價為基準,通過實施價格比較的方式在某平臺開展活動,且未標明被比較價格的詳細信息。執法人員通過查閱銷售記錄發現上述被比較價格屬于虛構價格,無實際銷售記錄。最終,執法人員根據法律法規,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并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那么,上述餐飲企業所涉及到的“價格欺詐”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紅餐網專欄作者侯其鋒律師表示,根據《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為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為”,又稱“欺騙性價格”。
此類“價格欺詐”在餐飲行業通常表現為:“虛標價格”“先提價后打折”“兩套價格”“模糊標價”“虛構原價”等。
紅餐網通過盤點發現,僅今年以來,餐飲業就發生了多起“涉嫌價格欺詐”的事件。
- 9月,一網友發帖稱在高鐵上花35元購買了一份盒飯,揭開包裝發現原來的售價是15元,但被貼紙蓋住了;最終查明是高鐵餐服員個人擅自篡改價格,目前已被停職;
- 8月,一消費者在某平臺上購買了“238元團購套餐”,到店消費時發現多項單價虛假標高,實際高于店內價格。同時,把很多免費產品包含項標高價,比如一份調料12元;
- 5月,女子在河南一餐館結賬后發現,標價40元的砂鍋羊雜被要求付款80元。此外,其他菜的價格也高于菜單上的標價。餐館表示,墻上的價格是幾年前的價格,但菜單上的價格并未更新;
- 5月,汕頭一餐廳店內懸掛的實物圖片價格與店內小張菜品價格牌價格不一致,且未向消費者說明。最終,餐館被責令停業整頓;
- 2月,今晚報記者發現,在某餐廳線下標的價格和線上不一致。兩道菜在線上價格分別貴了30元和17元,就算參加了店內滿減促銷活動后,價格依然貴了15%左右。但致電該餐飲商家表示,線上線下價格均一致;
……
侯其鋒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涉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將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同時,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圖源:圖蟲創意
紅餐網認為,餐飲商家一系列“價格欺詐”表現,歸根到底還是不誠信經營的行為。而“誠信”是商家的立足之本。只有認真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規范各項價格促銷行為,合法合規促銷,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才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也才能讓企業走得越來越遠。
(作者:紅餐網麥泳宜;編輯: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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