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禁食野生動物征求意見稿》來了!這些野味不準吃!人工養殖的也不行!
· 2020-03-04 14:02:43 來源:紅廚網 2137
由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疑似起始于華南海鮮市場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病毒疑似源于與蝙蝠攜帶的冠狀病毒,于是,針對野生動物交易的輿論,呈現出幾乎一邊倒的討伐之聲,民眾紛紛呼吁,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堅決要求取締野生動物養殖產業。
因此,國家相關部門迅速展開行動,不斷強化對野生動物交易的行政管控和法律規制。
近日,關于禁食野生動物的兩則文件,在餐飲業內掀起了軒然大波。
一則是,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全國版)
第二則是,2月2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起草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深圳版)
全國版中規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
這意味著,往常東北地區常吃的林蛙、沂蒙山等地區常吃的蝎子,均被禁止了。
深圳版的規定更為嚴格,率先點名將“甲魚”等排除在可食用動物范圍之外。相關負責人解釋,社會比較關注的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昆蟲等野生動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傳染風險,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因此亦在禁止之列。
而早在2月1日,廣州已開展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專項行動,嚴禁任何形式、任何場所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動,行動期間“下架了甲魚等342只。”
這導致廣東揭陽一個甲魚養殖村損失慘重。這個村子有從業人員將近5000人,用于養殖的面積達1000畝,每年需要消耗5000萬甲魚苗,產值高達一億。
據中國工程院前述研究報告,在我國,野生動物相關產業具有相當規模,這個產業每年創造的產值已超過5000億元,從業人員甚眾,兩棲爬行類養殖從業人員有101.7萬人、爬行動物養殖從業人員達501.13萬人、鳥類養殖從業人員共14.73萬人、獸類養殖從業人員共8.77萬人。
被一竿子打翻的,還有廣州一家專注蛇宴的品牌“榕記”。
榕記的創始人王國輝出身蛇宴世家,三代相傳烹制蛇肴,被譽為“當代蛇王”。他接過父親手中的蛇肉大排檔,不斷挖掘這款特色食材的潛力,穩步發展、漸成規模。其蛇類菜肴有上百種做法,是粵人吃蛇的地標性餐廳,截止2019年底已發展了40多家分店(包括直營店、加盟店)。
王國輝說,養蛇是一條成熟的產業鏈,榕記所使用的蛇全部是合法養殖,在廣西有長期合作的養蛇基地,每年能提供100多萬公斤活蛇。
據不完全統計,整個廣西,登記在冊的合法養蛇業主達15萬名之多,目前活蛇的保有量也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在有些地區,養蛇還曾經被作為扶貧項目獲得重點扶持。
假如養殖蛇最終被列為禁食范疇,王國輝認為對榕記餐廳來說意味著滅頂之災,兩千多名員工集體失業,上游養蛇戶也會虧空家底,生計都成問題。
談到《禁食條例》,王國輝表示十分無奈:希望政府先統計這些“嫌疑”動物包括養殖蛇、牛蛙、甲魚等的養殖數量,不要一刀切,然后將養殖已成規模的食材列入檢驗檢疫系統。假如檢出沒有問題,那么希望政府對這些食材完善檢驗檢疫流程,在確保顧客吃著安全的情況下,給我們這條產業鏈上的人一條生路。
可是,在“能不能不一刀切”這個問題上,2月25日,人民網的一則評論稱,在這個問題上,就得來次“一刀切”。“野味”不能放縱,“野蠻”更不能放任,禁食野味就是承接文明。有些人、有些地方把野味視作特色資源,甚至將其包裝成一種飲食文化,折射出粗放低俗的生活觀,必須摒棄。
西北政法大學動物保護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李堅強近日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說,“‘一刀切’”下去,切掉的是極少數人的商業利益,保護的是14億人的安全利益。
而在2月27日,國家林草局也態度明確,出臺關于貫徹落實《決定》的七項措施,其中包括“全面整頓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從業機構,依法清理許可證件及文書”,對于以食用為目的從事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的機構,撤回并注銷所核發的人工繁育許可證件、經營利用許可證件和文書。
而且,各地已開始清查行動。
江西省林業局發文,要對全省現有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利用產業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并立即回收銷毀經營利用許可證。
宜春市林業局稱,“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含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對頂風作案,非法買賣販運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依法嚴懲,嚴厲打擊。”
黑龍江省也是如此,要求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加重”處罰。有的地方還讓馴養場所簽訂《不販賣、不出售野生動物承諾書》,并在每個馴養場所派一名管護員值守監管。
而廣州版的《禁食條例》,也于今天發布了。
據廣州日報報道,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健康文明的飲食習慣,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擬于2020年3月中旬進行審議,即日起至3月9日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
重點1: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被禁食
《征求意見稿》規定,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一)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二)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三)本省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四)國家、省有關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前款規定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的物種和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除外。
對于規定出臺前,已合法以食用為目的人工繁育、飼養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征求意見稿》要求,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有關政策,指導、幫助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做好相關場地和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置工作,防止無人管護、隨意處置等,危害公共衛生安全。
重點2:違法違規食用者最高罰二萬 組織者最高罰五萬
《征求意見稿》規定,在酒樓、餐館、飯堂等經營場所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其中,食用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對食用人每人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食用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的,對食用人每人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以食用為目的人工繁育、飼養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處以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以食用為目的人工繁育、飼養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重點3:不得以藥膳名義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征求意見稿》強調,不得以藥膳的名義食用或者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作為藥品使用的,應當遵守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在商品交易市場或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以食用為目的經營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
處罰方面,經營禁止食用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經營禁止食用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經營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注:此段內容來源于廣州日報
記者:魏麗娜 |?編輯:王圓媛
(版權歸廣州日報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份《征求意見稿》,亦即以上規定還沒開始實施,在即日起至3月9日,倘若你對此《征求意見稿》有意見或者建議,可向政府提出。
征求意見方式:
請于3月9日前以信函或者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也可登陸“廣州人大立法”官方微博發表意見和評論。
信函寄送地址:
廣州市東風中路296號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郵政編碼:510030
傳真:020-83232962
電子郵箱:gzrdfgw@163.com
微博地址:http://weibo.com/gzrdlf
如果你是相關產業鏈上的從業人員,且知道自己所養殖的野生動物、所出售的養殖野生動物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
如果你不想自己養殖的野生動物、出售的養殖野生動物被坑埋,不想改行另謀生路......
請抓緊時間,向政府出示證明,提出意見。
這是最后一個能為自己爭取的機會!
也請大家看到此文后,
轉給你認識的相關從業人員看,
讓他們能有一條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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