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4.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湖北一餐廳因出售“野味”被查
紅餐編輯部 · 2023-11-03 17:39:27 來源:紅餐網 2361
因使用保護野生陸生動物制作食品,湖北一餐廳被罰款近4.5萬元。
紅餐網消息,據“枝江發布”報道,近日,湖北省枝江市查獲首例“野生陸生保護動物制品上餐桌”典型行政處罰案件。
具體來看,2022年4月,枝江市某土菜館負責人以經營為目的,兩次向供貨方劉某(已刑事立案)購進不具有合法來源的“三有”(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夜鷺死體20只、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野兔死體1只。
當事人將上述涉案野生動物死體,作為食材分批制作成火鍋類熱食,在其經營場所銷售,銷售金額合計2220元。
△圖文無關丨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最終,土菜館因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經營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國家保護野生陸生動物制作食品,被枝江市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220元,處罰款44968元的行政處罰。
該餐廳事件并非個例。據紅餐網統計,今年以來就有不少餐飲商家,因售賣或加工野山動物而被處罰。
7月,重慶市云陽縣鄧某軍餐飲館和鄧某全餐飲店非法銷售野生長江魚,被云陽縣市場監管局分別罰款8700元、7400元,其違法所得均被沒收;5月,佛山一餐飲服務公司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生食類食品制售經營活動、加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出售其制品被罰沒近3萬元……
事實上,早在2020年,我國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規定禁止食用野外生活、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
而隨著秋冬天氣來臨,不少人開始選擇“以食進補”。近日,更是有自媒體謠傳“自3月1日起,可以吃蛇了”,引發眾多社會關注。
紅餐也網留意到,社交平臺上有不少自媒體博主,推薦全國各地一些吃蛇的餐廳,其文案更附上“秋風起吃野味”“廣州又能吃蛇了”“廣東人吃蛇上千年”等標簽。
隨后,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明確表示,蛇類是不可以食用的。無論野生蛇還是養殖蛇,均尚未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2021版)》,各經營單位不得以蛇為食材加工餐食。除蛇以外還有果子貍、竹鼠、野雞等陸生野生動物均不能食用。
然而,卻有一些餐飲商家為了謀取私利,不惜鋌而走險打著“擦邊球”售賣野生動物。
△圖片來源:截圖自觸電新聞
10月24日,據廣東臺《今日關注》報道,一連鎖餐飲店違法推出蛇類菜品,并將有關“蛇”的字眼用“鱔”代替。店內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蛇就是鱔,鱔就是蛇。最終,該餐廳被有關部門約談,并將相關菜品中的蛇均替換成娃娃魚。
此前,南方都市報也曾暗訪一家吃野味餐廳,發現其“表里不一”。在店面貼出“保護野生動物,拒絕野味”的標語,菜單上明確標注“禁止拍照”。然而,在記者詢問是否有蛇吃時,工作人員表示,店內提供多種其他蛇類,包括“毒蛇”,但并未透露蛇的具體來源渠道。
而據紅餐網了解,餐廳出售野生動物基本都是“來路不明”,一般未經過檢驗檢疫,食品安全可謂毫無保障。除此以外,以國內食用較多的野生動物,如蛇、穿山甲等普遍存在寄生蟲感染,而且這類細菌是經過高溫熏烤及火鍋加工都不能被殺死。
作為餐飲經營者,亦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負責人,食安紅線是萬萬不能觸碰。如果餐飲商家存在僥幸心理,知法犯法,即是對法律的輕視,等待的將會是法律的懲罰。
整編:紅餐網麥泳宜;編輯: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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