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吃霸王餐被飯店老板捅死!哥,這并不是正當防衛
侯其鋒 · 2020-07-15 10:51:53 來源:紅餐網 4095
這是一個悲傷的案例。
因為兩個客人吃飯后不想付費,飯店老板與二人發生了沖突,推搡中,店老板用刀捅了二人,最終導致二人死亡。
我們十分同情這個飯店老板,但從已公開的信息來看,這個事件難以構成“正當防衛”。
這意味著,飯店老板也將面臨刑罰,幾十元錢就可能毀了三個家。
欲吃霸王餐男子,被店老板捅死
事情發生在7月2日。
吉林松原扶余“金牌烤涮海鮮自助”飯店來了兩名男子,吃吃喝喝坐了很久,飯店快閉餐了還沒有離開的意思。
眼看已經超時很久了,老板上前和兩人做了說明,想讓他們高抬貴手,超時的20元費用也給免掉,一共消費78塊。
但是兩名男子不想給餐費,于是就堵著老板,起了語言沖突。之后又推推搡搡,拉著老板要去監控死角“嘮嘮”事件。
根據一些媒體的描述,這個過程中,店老板的兜里揣上了一把刀。 三個人去了監控死角之后,升級為了肢體沖突。混亂當中,店老板熱血上頭,將刀子掏出扎向了兩個人。
據監控顯示,兩個人被捅后還走了一段,但走出去沒多久就因為內出血和外傷倒地了,最終兩人死亡。
難以構成正當防衛
根據目前的報道,因為兩名男子有明顯的想吃“霸王餐”行為,一部分網友看來,飯店老板動刀屬于正當防衛,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情感上我們可以理解,但法律畢竟是法律。法務君先來帶領大家看一下什么是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對正當防衛做了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因為警方尚未公布該起事件的調查報告,僅從目前可查詢到的公開信息,法務君認為,此餐廳老板難以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有限定條件,即需要符合以下的幾條:
一、有不法侵害發生;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當防衛必須基于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與此對應的,有“防衛過當”,即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本案中,雖然說兩名男子行為不當在先,但并沒有實施嚴重侵犯飯店老板生命健康安全的行為,反而是老板在準備出去“嘮嘮”的時候,預先在兜里揣了一把刀 。
根據部分媒體報道,“混亂當中,店老板熱血上頭,將刀子掏出扎向了兩個人。”
因此,這個事件大概率的不屬于正當防衛,至于構成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要看公安機關偵查的結論。
無論是故意傷害致兩人死亡,還是故意殺人,后果都非常嚴重。
遇到垃圾人,切忌沖動
可能你也聽過"垃圾人定律"。就是說,很多負面情緒纏身的人,需要找個地方傾倒,有時候被人剛好碰上了,垃圾就往人身上丟。
被丟垃圾的人,當然會不高興,此時是去爭辯還是選擇走開,導致的結果就完全不同。我們可以想起另一個餐廳殺人事件(也可能是段子)。
一對情侶晚上在餐廳吃飯,漂亮女孩被隔壁桌醉漢吹口哨,男孩說反正吃完了咱走吧。女孩說你怎么這么慫啊是不是男人,男孩說犯不上跟流氓較勁。
女孩急,罵完男友又過去罵那群醉漢,結果醉漢圍上來開打,男孩被捅三刀,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了,臨死問了女友一句話:我現在算男人了么?
回歸到這個案例中。不到百元的餐費糾紛,導致兩人死亡、三個家庭破裂,代價太慘重了。
疫情期間,餐飲人生存壓力巨大,因此情緒上也可能面臨種種問題,但是無論如何,這種“自我保護”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應該怎么維權?價值小,可以選擇報警;價值大,可以選擇訴訟,這些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遇到這種“垃圾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放他過去就算了,犯不著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和他斗。好比你正走在獨木橋上,迎面跑來一條瘋狗,退回去讓它先過,一點都不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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