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蜜雪冰城”, 這個奶茶品牌被判賠50萬!
劉瀅 · 2022-10-25 09:34:50 來源:中國飲品快報 3557
日前,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一起侵犯“蜜雪冰城”商標權案件作出終審判決。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標權為由,狀告蜜雪約(廣州)科技有限公司,蜜雪約公司不服上訴被駁回。
圖片來源:企查查
法院認為“蜜雪約”文字及圖商標與“蜜雪冰城”系列商標構成近似,蜜雪約公司主觀攀附的故意明顯,侵犯了蜜雪冰城公司商標權,駁回了蜜雪約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了一審法院所作的蜜雪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共同賠償商標權人經濟損失等共計51.2184萬元的判決。
蜜雪約公司不服上訴,是因為“蜜雪約”文字及圖商標是兩排顯示,且“の”含綠色底框,商標整體外圍有綠色方框,而蜜雪冰城引證商標為橫向排列的黑色或灰色漢字“蜜雪冰城”與雪人卡通圖案組成,兩者在視覺上有明顯差異。
法院認為,“蜜雪約”文字及圖商標中漢字“蜜雪約”是顯著識別部分,該商標完整包含了與蜜雪冰城公司所持有的商標中的顯著識別部分;被訴侵權商標雖含有“約”字及圖形部分,但整體上并未形成明顯區別于“蜜雪冰城”相關商標的其他含義及特征;另外,兩家公司為同業競爭關系,被訴侵權商標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和服務上,較容易首先觀察到“蜜雪”標識,從而造成混淆。
圖片來源:企查查
據企查查顯示,蜜雪約公司成立于2019年,經營范圍包括: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教育咨詢服務(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業務培訓(不含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食品經營(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經營(銷售散裝食品);食品互聯網銷售(銷售預包裝食品)等。
目前,市場上有大量“蜜雪約”飲品店,但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未能查詢到蜜雪約公司的商業特許經營備案信息。
本文轉載自中國飲品快報,資訊來源于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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